失信被执行人 |
田洪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22********14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481民初2762号 |
案号 |
(2021)鲁1481执1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田洪雨自2020年10月份开始,于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王建行700元,至2023年4月30日前偿还完毕全部欠款共计22500元(2023年4月30日最后一期被告田洪雨应偿还原告王建行欠款2200元);如被告田洪雨未按上述期限偿还欠款,原告有权就剩余欠款及以剩余欠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