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珲春创力海运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26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吉2404民初1665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7)吉2404执1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珲春创力海运物流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给王德利、胡屏借款本金605200元和欠付利息50000元及利息(以430000元为本金,自2016年8月23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止);二、珲春创力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如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应以580000元为本金自2014年11月25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2016年1月21日止;以175200元为本金自2015年7月3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2016年1月21日止;以605200元为本金自2016年1月2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还清时止;三、案件受理费10352元,减半收取计5176元,保全费3520元,合计8696元由珲春创力海运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7-01-13 |
发布时间 |
2017-0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凤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24046826090580 |
登记机关 |
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珲春市靖和街(航务大厦四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