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沂蒙博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5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323民初115号 |
案号 |
(2020)鲁0323执23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一、2020年3月31日前被告沂源维创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2020年7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1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31日至2020年7月31日按合同约定月利率千分之十四点五的利息(扣除已支付利息164478.33元);如被告沂源维创科技有限公司不按期履行,应支付借款期限之内按月利率千分之十四点五计算的利息,以及自2018年12月1日起按月利率千分之二十的逾期利率计算的利息,直至本息清偿完毕止。二、被告王树伟、山东沂蒙博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张继伦、张纪凤、崔小云、马文明、吴连英对第一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957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沂源维创科技有限公司、王树伟、山东沂蒙博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张继伦、张纪凤、崔小云、马文明、吴连英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继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23665718500X |
登记机关 |
淄博市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荆山路20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