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43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803民初569号、(2020)粤08民终2609号 |
案号 |
(2021)粤0803执1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651208601260】。一、限被告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477380.25元及逾期付款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2656.9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曾琼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00194392646K |
登记机关 |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湛江市霞山区湖光路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