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鹰潭市顺泰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9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隆民一初字第3号 |
案号 |
(2012)隆法执补字第000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光辉赔偿原告严付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62323元。被告阜阳市鹏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告鹰潭市顺泰物流有限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二、驳回原告严付勇对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第一营业部的诉讼请求和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98元,由被告李光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2-11-02 |
发布时间 |
2016-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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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昌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622690981669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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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黄庄乡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