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21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03民初10514号 |
案号 |
(2020)粤0303执266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90202624266】。一、被告深圳市港海经济发展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人民币242016元及利息(自2000年4月1日起按照月息6.3‰计算利息并按季度计算复利,计至债务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公司对上述判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港海经济发展公司进行追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2930元,公告费人民币800元,由二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荣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921914880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78号深港豪苑名商阁21、22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