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双版纳悦家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28********Q5X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801民初2011号 |
案号 |
(2021)云2801执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西双版纳悦家臵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刘燕返还团购费50000元并支付利息(依本金50000元,按年利率6%自2019年5月21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返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刘燕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525元(实收),由被告西双版纳悦家臵业有限公司负担。应由被告西双版纳悦家臵业有限公司负担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不另清退,由被告西双版纳悦家臵业有限公司迳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韦亚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801MA6N1TQ5XX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版纳一品五期36幢1层0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