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沧州临港福海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76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4民初5269号 |
案号 |
(2021)京0114执43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沧州临港福海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程遐万借款本金2 000 000元及支付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2 000 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1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率按月利率2%计算);二、李勇对沧州临港福海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责任后向沧州临港福海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清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313476620380 |
登记机关 |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促进中心七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