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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四铃集团啤酒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5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411民初2712号
案号
(2020)豫0411执16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孙彩霞与河南四铃集团啤酒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15年12月31日解除。二、河南四铃集团啤酒有限公司向孙彩霞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352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828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761元、停工留薪期工资7839.6元、伙食补助费520元,合计123928.6元。案件受理费5元,由河南四铃集团啤酒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2-17
发布时间
2021-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建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03735517246G
登记机关
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平顶山市新华路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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