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郑铁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79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922民初887号 |
案号 |
(2019)赣0922执2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西郑铁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公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载支行借款本金4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6月20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李建东、汪艳红、东莞市尚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李建东、汪艳红、东莞市尚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承担上述担保责任后,有权对被告江西郑铁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追偿;案件受理费38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3800元,由被告江西郑铁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3-06 |
发布时间 |
2019-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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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建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22677966878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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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鹅峰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