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潘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9********53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2刑初1395号 |
案号 |
(2021)粤1972执30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潘双九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1月29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二、被告人潘超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30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三、被告人李忠楠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四、暂扣于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的手机9台、电脑15台,予以没收,由暂扣机关直接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