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秦粤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7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703民初4028号 |
案号 |
(2021)粤0703执5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71204611459】。1、若被告江门市秦粤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任一期付款义务,则被告江门市秦粤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江门市蓬江区科拓电子材料商行支付货款人民币47835.94元及利息(以47835.94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欠款付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被告负担498.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舒尚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43379149831 |
登记机关 |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门市江海区高新西路179号4幢首层(自编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