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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南领先飞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74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7102民初82号
案号
(2019)粤7101执恢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海南领先飞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广州铁路集团文化广告总公司支付媒体使用费249573元,并支付该款项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0%为标准计算所得利息。二、被告海南领先飞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200000元归原告广州铁路集团文化广告总公司所有。三、驳回原告广州铁路集团文化广告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4-02
发布时间
2019-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粤7101执恢28号
立案日期
2019-04-02
执行法院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执行标的
251938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拥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767455764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海口市世界贸易中心F座2105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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