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乐陵胜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19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481民初2145号 |
案号 |
(2021)鲁1481执1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乐陵胜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货款1521160元;2、被告乐陵胜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200000元;3、被告乐陵胜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513145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1513145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4、驳回原告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云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810619774486 |
登记机关 |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杨安镇248省道与高速路口交汇处东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