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卓娅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07********42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建0116民初17486号
案号
(2021)津0116执16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卓娅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全部支付租金7400.72元、留购价款100元及逾期利息(分别以第33期未付租金1642.01元及第34-36期每期租金1919.5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的标准,分别自2019年4月至2019年7月期间的每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卓娅莉负担(原告已交纳,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1-18
发布时间
2021-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