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银信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72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0802民初874号  | 
    
案号  | 
      (2019)粤0802执4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赤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卢华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农行赤坎支行清偿借款本金1800000元、利息50203.57元,及支付自2016年6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双方《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的罚息。                                       二、原告农行赤坎支行对被告湛江俊雄经营部提供抵押担保的冻虾(共8212件51.17吨,价值2916400元,存放在湛江市麻章区麻海公路69号银信仓库)在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李学文、张日红、卢锦平、庞志明、广东银信公司、万康才对上述第一项被告卢华斌所欠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3-27  | 
    
发布时间  | 
      2019-05-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案号  | 
      (2019)粤0802执49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27  | 
    
执行法院  |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850204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万康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11557289139D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湛江市麻章区麻海公路69号(湛江市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