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金广大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47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0115民初27791号 |
案号 |
(2018)沪0115执145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上海金广大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谢学富164,866元; 三、被告上海金广大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谢学富以164,866元为本金,自2018年1月26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四、被告上海金广大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谢学富可得利益损失24,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8-07-16 |
发布时间 |
2018-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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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建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94782491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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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双惠路99号2幢二层4号库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