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奥丽斯钢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HN0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2民初9070号 |
案号 |
(2021)苏0582执6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三被申请人立即返还申请人货款45066.52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450665.2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3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暂计算至2020年12月18日为973.56元,剩余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开具金额为1049334.8元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3、强制三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给付违约金15000元;4、强制三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给付案件受理费、保全费1332元;5、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本案的执行费用由三被申请人承担。申请执行依据(2020)苏0582民初9070号民事判决书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玉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6MA61REHN0X |
登记机关 |
金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7栋2单元5层250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