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华誉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20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2民终6217号 |
案号 |
(2019)辽0293执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大连华誉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大连众益电气工程有限公司货款2,343,500元,并自2017年7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106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负担,给付时间同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1-26 |
发布时间 |
2019-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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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庞厚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792043323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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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毛茔子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