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水隆博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15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02民初3509号 |
案号 |
(2021)甘0502执2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漆建元、天水隆博科技有限公司欠原告安全录借款本息共计255.92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100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归还155.92万元;二、如被告有任何一期违约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则原告对全部本息255.92万元可一次性申请执行,利息则按照剩余本金181万元计算(月利率1.5%)自2020年8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时止;三、被告漆建元、天水隆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前向原告安全录给付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6900元,律师代理费60000元。案件受理费160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8000元,由被告漆建元、天水隆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漆晓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500681501977W |
登记机关 |
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水市秦州区暖和湾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