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东海星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2********JX7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703民初1424号 |
案号 |
(2020)苏0703执8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岛东海星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青岛东海星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欠原告连云港佳途2物流有限公司运费18400元,于2019年9月份起每月28日前给付3000元,直至18400元偿还完毕为止。二、如上述两被告有一期未按本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600元,由被告青岛东海星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青岛东海星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共同承担(原告已预交,两被告于2019年9月28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按手印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纪秀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2MA3FFPJX7C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阳光泰鼎大厦181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