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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盱眙云洁米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730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830民初1288号
案号
(2021)苏0830执2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盱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盱眙云洁米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林其美货款130000元及利息(130000元的利息从32019年3月4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付清时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保全费1170元,合计2620元,由被告盱眙云洁米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32636100117324379;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浦支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盱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戴玉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30757300267U
登记机关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盱眙县三河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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