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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省永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420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881民初2111号
案号
(2021)皖0881执6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桐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省永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魏教社73998.97元,扣除已支付的33000元,还应赔偿原告魏教社40998.97元。二、被告叶诗全赔偿原告魏教社14799.79元。上述第一、二项,均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魏教社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案件受理费4720元,减半收取计2360元,由原告魏教社负担826元,由被告叶诗全负担256元,由被告安徽省永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担1278元;鉴定费1900元,由原告魏教社负担760元,由被告叶诗全负担190元,由被告安徽省永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担9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04
发布时间
2021-0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勇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81674202581J
登记机关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桐城市范岗镇樟枫村排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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