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杨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6********4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25民特105号 |
案号 |
(2021)赣1025执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杨磊于2020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退还货款13000元给申请人陈旭斌;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陈旭斌、杨磊于2020年11月25日经乐安县公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