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古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38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681民初121号 |
案号 |
(2021)川1681执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陕西古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所欠原告朱业荣工资110400元及利息(以110400元为基数,从2017年11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92元,公告费600元,共计3392元,由被告陕西古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华蓥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时间 |
2021-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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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介胜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04683881723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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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白露湾小区安定广场4号楼3单元3层313室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