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金运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05民初22735号 |
案号 |
(2020)豫0105执173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州金运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中原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房屋分销佣金273000元及违约金(以佣金273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23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支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698元,由被告郑州金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时间 |
2021-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群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6700568121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北35号院4号楼32层320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