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城固县和悦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107********E4X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722民初2778号 |
案号 |
(2021)陕0722执4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城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被告共同确认三被告从2018年12月12日至2020年12月11日两年租金,共计310万元。原告自愿免除110万元,下欠200万元限三被告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不低于30万元的租金,2021年11月30日前付清剩余全部租金;二、原告为被告垫付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水、电费用共计196155元。限三被告于2020年4月13日前支付5万元、2020年5月13日前支付5万元、2020年6月13日前付清剩余款项;三、2020年12月12日以后租金,由三被告按月向原告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以双方约定的年租金为基数除以12个月。三被告应于每月20日之前付清次月租金,否则原告有权按所欠租金日万分之五为基数向三被告计收滞纳金;四、本案诉讼费9213元及律师代理费(35000元)由三被告承担,在调解书生效后60日内付清,按支付水电费的约定时间分期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城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时间 |
2021-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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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轶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722MA6YUDE4X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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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316国道旁缙颐·公园悦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