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官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35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202民初3328号 |
案号 |
(2018)桂0202执14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广西深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人民币 16 545 000元;二、被告广西深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人民币8730 000元产生的违约金(以8730 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7年4月5日支付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被告广西深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348 000元;四、被告广西官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易、陈孔亮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35070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投保费16990.56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广西深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官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易、陈孔亮负担149258元,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802.5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9-07 |
发布时间 |
2018-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凌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200063562350C |
登记机关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柳东分局 |
注册地址 |
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创业园研发中心2号楼5楼5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