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绵阳市兴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67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726民初839号 |
案号 |
(2018)川0726执8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绵阳市兴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返还原告蔡东、张登俊信誉金及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并支付该款从2015年9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种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11-29 |
发布时间 |
2018-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03066757815K |
登记机关 |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绵阳市涪城区绵州路中段118号21幢02-04-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