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3047**** |
执行依据文号 |
(1996)即经法初字第847号 |
案号 |
(2015)即调执字第001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即墨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二被告偿还原告2200000元,及自承兑到期日始按日万分之五计息。分别于九六年九月三十日前还三十万元,九六年十月三十日前还一百万元。余款本金及利息九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全部付清,每笔款均先还息再还本。二被告负连带清偿责任。二、诉讼费22000元由二被告承担。于九六年九月二十日前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即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5-01-19 |
发布时间 |
2015-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1630477195 |
登记机关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