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文学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2********66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702民初2840号 |
案号 |
(2021)川1702执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文学钢在本判决生效后次日向原告刘官全支付搬运建渣的劳务报酬1092.5元;二、驳回原告刘官全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