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巨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78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4民终1583号 |
案号 |
(2020)鲁1481执12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调解生效2日内被上诉人山东巨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全额本金13000000元、利息1414204.16元共计14414204.16元及2019年11月29日后直至本息付清日结欠的相应利息、罚息、复利。二、被上诉人陈吉强对第一项继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上诉人山东巨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抵押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抵押合同号为乐农商行高抵字(2016)年第02152号)四、上诉人享有对被上诉人山东巨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抵押财产在抵押价值内优先受偿权。五、原审诉讼费、原审保全费、终审诉讼费均由山东巨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吉强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108285元,保全费5909元,共计113285由被上诉人山东巨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吉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8285元,减半收取54142.5元,由被上诉人山东巨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吉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时间 |
2021-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吉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815978318774 |
登记机关 |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