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奎屯温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47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兵民终7号
案号
(2019)兵08执恢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德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克俭借款10 000 000元;二、被告赵德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陈克俭上述借款利息4 200 000元(10 000 000元×2%×21个月,自2015年2月28日—2016年11月27日),逾期利息以10 000 000元为基数,按月息2%计算,支付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李长勇、李松定对上述一、二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四、被告奎屯温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款项在被告赵德坤持其公司原20%股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9-01-07
发布时间
2019-0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兵08执恢3号
立案日期
2019-01-07
执行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7661404.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长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03584793349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西路12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