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合棠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08R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厦思证内字第1233号 |
案号 |
(2020)京02执恢2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綦建虹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50 931 199.53元及违约金[以人民币648 980 364.55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8日(含)起按每日0.05%计算至人民币648 980 364.55元实际给付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5月12日为人民币1 297 960.73元]的相应银行存款。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綦建虹应负担的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綦建虹、唐山合棠商贸有限公司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人民币643506271.2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2日起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每日0.0175%计算)的相应银行存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1-0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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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00MA08R1B20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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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47号-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