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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俊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101********36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521民初4348号
案号
(2020)黑0521执2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集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陆俊荣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给付原告刘家栋承包费56800元;借款本金20000元,利息2000元;财产保全费8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集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1-06
发布时间
2021-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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