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文山古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51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昆民三初字第200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云01执恢13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昊天、文山古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5月31日前连带赔偿原告李铁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币150万元; 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1100元,减半收取为人民币60550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65550元,由原告李铁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8-09-27 |
发布时间 |
2019-04-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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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昊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600795179322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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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普阳路延长线水岸四季莱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