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市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2488**** |
执行依据文号 |
惠市劳人仲案字【2017】3-14号 |
案号 |
(2017)粤1302执68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第二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3日内,——次性向申请人支付2015年l1月11日至2016年2月6、日工资分别为:练眉山24457元,林根华38626元,黄裕国40977元,王立24457元,罗拥军19786元,赵志斌65262元,潘燕好18242元,龙杰13497元,郭万万94034元,彭勇明130258元,姜艳茹19890元,冯天玉33454 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7-25 |
发布时间 |
2018-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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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廖新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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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惠州市河南岸新岸路32号二号楼四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