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锦泰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74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1922民初147号 |
案号 |
(2019)川1922执恢1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四川锦泰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6年8月31日前偿还原告戴荣成、张丽梅借款本金150万元,并支付利息130万元。二、被告毛盛金对第一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6-12 |
发布时间 |
2019-09-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川1922执恢18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2 |
执行法院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818146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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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照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057498452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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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段389号1栋6层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