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亚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92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191民初13695号 |
案号 |
(2019)豫0191执14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2017年2月被告刘红军共向原告朱晓明借款本息合计1500万元,现因被告刘红军经营出现困难,无力偿还拖欠原告朱晓明欠款,被告刘红军愿意将其在被告河南亚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1950)拥有的400万股的股票抵扣所欠原告朱晓明的1500万元现金,在2018年12月31日前过户到原告朱晓明名下,无论到期当时股票价格多少,都用以折抵被告刘红军所欠原告朱晓明的全部借款本息、维权费用及股票转让费用。双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二、原告朱晓明同意免除被告刘红军股权过户前的利息;原告朱晓明同意并在本协议签订60个工作日内申请解除对被告刘红军房屋、股票等资产进行的全部查封。三、在2018年12月31日到期时,本协议第一条过户事项未完成的情况下,被告刘红军自愿接受原告朱晓明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将被告刘红军名下的400万股股票(股票代码:831950)变更、过户至原告朱晓明名下,并向原告朱晓明支付违约金200万元;2、申请被告刘红军向原告朱晓明偿还借款本息合计1500万元,并向原告朱晓明支付违约金200万元。四、被告河南亚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商丘市亚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上述协议内容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9675元,减半收取计59838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朱晓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28 |
发布时间 |
2019-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海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400579249306B |
登记机关 |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商丘市开发区商永路南侧(商亳高速入口西100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