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盛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29********05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924民初622号
案号
(2021)闽0924执1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郭尧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5 日内偿还寿宁县农村信 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 200000 元及利息(截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的 利息为 72729.27 元,此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 止);二、卢守城、范秋华、林盛春、陈振福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卢守城、范秋华、林盛春、陈振福承担保证责任后,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