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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云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521********19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黑0521民初2160号
案号
(2020)黑0521执恢2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集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云宝于2017年10月8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周天武欠款人民币5万元,于2017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周天武欠款人民币7万元(其中包括利息2万元),两次共计偿还周天武欠款本息人民币12万元;二、案件受理费2 680元,减半收取1 340元以及财产保全费1 120元(原告周天武均已预交),由被告赵云宝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集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1-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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