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昌讯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1********BN3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仲裁字第1410号 |
案号 |
(2018)赣01执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23000元;(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8000元;(三)本案仲裁费用6850元(已由申请人预交),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应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6850元。以上裁决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权利息。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1-02 |
发布时间 |
2018-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梅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11MA35GFBN3W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大道1699号万科金色名俊花园3#-15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