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固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84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423民初864号 |
案号 |
(2020)宁0423执7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固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前偿还原告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截止2020年8月19日利息136126.03元,之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付至本金还清之日止。被告宁夏广元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案件受理费15945元,由被告固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时间 |
2021-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志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40222846029XH |
登记机关 |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一分局 |
注册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环西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