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48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591民初121号 |
案号 |
(2020)鲁0591执14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长安集团于判决之日十日内偿还顾华锋偿借款本金30万元,支付自2016年11月18日至2019年3月25日的利息(以本金4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扣除已付的24000元、543.56元),支付2019年3月26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以本金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二、长安集团于判决之日日十日内支付顾华锋2017年3月10日至2019年4月23日的利息(以本金1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扣除已付的2150.68元),支付申请执行人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9月4日的利息(以本金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扣除已付的3986.3元)。三、长安集团于判决之日日十日内偿还顾华锋借款本金1754200元,支付2017年4月6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以本金17542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四、长安集团于判决之日日十日内偿还顾华锋借款本金245800元,支付2017年4月7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以本金2458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五、长安集团于判决之日日十日内偿还顾华锋借款本金60万元,支付2017年5月9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以本金6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时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007648014143 |
登记机关 |
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346号长安广场A80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