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开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51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206民初139号 |
案号 |
(2020)内0206执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开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交付关于包头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热力站建筑安装施工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委托单、签证单、施工图纸、证明工程量的资料、工程量确认表、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施工过程资料(如各类报审表、统计表、施工日记、过程签证等)、设计院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各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报审表、试验报告、探伤报告、效验报告、检验报告、设备及主材的质量资料(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实验报告、设备发票、合格证书及原材料台账整理)、建筑工程资料保修书、竣工结算报告、工程量确认表; 二、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被告山东开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1-0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有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4165191132E |
登记机关 |
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18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