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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金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23********1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423刑初58号
案号
(2020)冀0423执5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金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28日起至 2026年1月2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二、责令被告人张金山将下欠的集资款项11633456元退赔各集资参与人。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11-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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