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薛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08********1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20民初17467号 |
案号 |
(2021)沪0120执9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货款人民币325万元;二、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连带支付以325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违约金;三、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连带支付自2020年12月21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