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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02********0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1002民初2990号
案号
(2020)赣1002执15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曾荣于2020年1月24日之前向原告王增华返还10万元。剩余的12万元,由被告曾荣在2020年7月8日之前向原告王增华还清;二、如被告曾荣有一期未按时支付,原告王增华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4600元,减半收取2300元,由原告王增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8-04
发布时间
2021-0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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