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德润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7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791民初3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鲁1791执9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德润化工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支行垫付款20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道中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刘志才、马红岩、冯海雷、刘保宏、刘凤霞、李慧琴、徐蔼芳、贺军太对本判决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8512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均由被告德润化工有限公司、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道中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刘凤霞、刘保宏、徐蔼芳、贺军太、马红岩、刘志才、冯海雷、刘慧琴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8-13 |
发布时间 |
2019-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鲁1791执97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13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023512.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凤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7973194059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菏泽市上海路中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