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曲靖市银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2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曲仲裁字第179号 |
案号 |
(2019)云03执8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曲靖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曲靖市银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20 1 7年11月20日前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直居北城第7幢第28层2802号房的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 2、被申请人曲靖市银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在2017年1 1月20日前向申请人郑姜梅、朱江红支付违约金人民币77709.56元。 3、被申请人曲靖银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在20 1 7年ll月20日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自超期之日起按每日人民币86.44元的标准向申请人郑姜梅、朱江红支付违约金直至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之日止。 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 726元,由被申请人曲靖市银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07 |
发布时间 |
2019-08-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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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永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328668260531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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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环东路 |






